东莞市德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我们Contact

您的位置:首页  ->  公司动态

谁谋杀了台湾网络业?


15年前,在全世界的网络地图中,台湾,是亚洲最亮的一个光点,甚至比日本还亮。

当时,台湾的网络人口已是全球第8名,上网人口密度13.7%,高于日本的13%、韩国的6.8%和中国大陆的0.2%。

那时的台湾,是全球发展网络经济最有潜力的国家之一;雅虎(Yahoo)、谷歌(Google)、eBay等国外网络公司向亚洲发展,台湾是重要的一站,乐天离开日本的第一站也是台湾。

但15年后的今天呢?

如果把网络零售额占总零售金额的比率,当成网络产业发达的指标,则台湾的比率仅达1.3%,远落后于韩国的12.8%,甚至不敌中国大陆的4.3%。

再谈第三方支付机制,台湾不仅落后美国15年、中国大陆9年,我们也不如非洲;肯尼亚目前已有4成人口通过第三方支付系统,可用手机购物、汇款、缴费,而台湾的移动支付,最快在2013年才会出现。

而外国网络公司往外扩张,第一站还会来台湾?看看台湾用户数高达1320万的脸书(Facebook),至今在台未设分公司,这是一个在台湾没有人上班的网站;淘宝网在台会员破60万人、每天上万件包裹跨海峡而来,但在台员工仅3人;韩国Line的台湾用户数破千万,至2013年5月才设立台湾分公司。

相较于早年来台的跨国网络公司,14年前设立台湾分公司的雅虎,如今在台员工超过千人,Google台湾分公司也有70人的规模。

向内看,台湾的网络零售额占总零售额比率,连中、韩都比不上;往外看,国际网络公司不须在台湾设点,即可不费一兵一卒攻占台湾。

元凶是谁?原来是政府:三问答藏网络失落15年主因

台湾的网络世界,在世界网络地图上,正加速走向黯淡。是谁,让台湾的网络产业失落了15年?答案藏在下述三组问答中。

问题一:想在网络上买卖耳温枪、隐形眼镜?

答:在美国eBay、中国大陆淘宝网,可以;但到台湾网站,不可以!

问题二:如何证明刚上市的“爱情公寓”是一家网络公司?

答:营收百分之百来自网络,不行!营利事业登记内容跟雅虎、谷歌一样,不行!得到经济部颁发的优质网络“金网奖”,不行!

问题三:在台湾上网买电子书、软件,可享受7天鉴赏期,不满意无条件退货吗?

答:可以!两年前,台北市政府就曾创下世界唯一案例,民众上网购买电子书、软件后,只要在7天内看完,就可免费退货,这可说是台湾政府对消费者最大的贡献!

“政府像神,无时、无地、无所不在”,这是永丰金控董事长何寿川在不久前的股东会后,为感谢政府促成金融业赴大陆投资的话语。对许多网络业者而言,这句话恐怕带来另一番感受。

人们的日常活动,正大量由实体世界搬迁至网络世界,政府也开始无所不在地出现在人们的网络活动里:消保官要开始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、警察要抓网络诈骗、内政部要防止儿童接触色情网站、财政部要禁止网络贩卖烟酒、智财局要防范网站内容侵犯著作权……。不同政府部门站在防弊的立场各司其职,似乎没有什么不对。然而,如果管理者不了解网络的特性,会如何?

上述三组问答,点出管理者的困境,凸显了他们未能掌握网络的“多元、即时、无国界”特性。

窗口一变,答案大不同:交友网是婚友社,不能算网络公司

先看网络的多元性。刚上市的网络股新星“爱情公寓”(尚凡资讯),2005年曾向经济部工业局,申请到购置机器设备的投资抵减,但隔一年再申请,却无法通过。关键原因,竟是工业局承办窗口换人,同样事情,不同公务员,有两种不同的答案。

“他要我们证明自己是一家网络公司”,尚凡总经理林志铭拿出各式说明,即便经济部发出的营利事业登记证中,15个营业项目内容与雅虎、Google等知名网络公司大同小异,最后甚至附上曾获颁经济部商业司选拔优质网络的“金网奖”,都不被接受。“我们不是网络公司,那是什么公司?”他忍住气问承办员。

“你们就是婚友社啊!”

直到资策会出具公文说明“爱情公寓”的网站性质后,才终于过关。这一遭遇,让林志铭体会到政府对交友网站抱着负面的刻板印象,“如果在韩国、美国,我们会被扶植,但在台湾却常常碰到阻力。” 法令落伍,修法慢半拍:买App要给鉴赏期,创下世界唯一

再看网络的即时性。两年前,台北市府要求网络App游戏等软件产品,也要依消费者保护法,让买方可以在下载后7天内无条件退货。然而,软件的特性是即时下载、即时“用完”,如果上网买电子书,在7天内看完就可退货,形同免费,业者将无诱因发展产品。

于是Google总部决定,暂停台湾Android平台上的付费软件下载,一停就是一年半。台湾,因此成了另类世界第一:当时Android App市场中唯一的化外之地。

“那刚好是网络App发展最关键的一段时间。对台湾的冲击,第一是很多Android使用者,从此没有养成购买的习惯,第二是,对App开发者而言,本来可以有母国市场来练习、变强,然后走向全世界,但这就阻碍了他们”,Google台湾董事总经理简立峰说。

虽然后来政府意识到法令落伍,决定修法让“可复制”的产品排除7日退货的规定,讽刺的是,直到2013年5月,此修正案才获行政院院会通过,现正等待立法院的审查。但这段时间,全世界的App下载人次已从250亿次暴增至460亿次,台湾错失了一段App的黄金发展期。

外商可以,台商不可以:光要在网络卖口罩,竟要争取10年
再谈网络无国界的特性。耳温枪、血压计、保险套、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材,卫生署禁止在网络上贩卖,即使网友在网络上免费互换二手货,也会面临3万至15万元的罚款。但是,台湾消费者却可以从国外的购物网站如eBay、淘宝网买到。

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局长康照洲坦言,“很麻烦,(外国网站)是管理上的大问题”,但仍不准备对台湾网站开放这些项目,因为2012年11月卫生署才刚刚放宽药商可以在网络上卖一般口罩、棉花棒等风险较低的医疗器材,政府得先观察会不会出事,才考虑进一步开放。

“光是开放口罩,就跟政府争取了大约10年”,协助建立网络开店平台的网劲科技执行长游士逸说。

最近引爆网络家庭董事长詹宏志“杠上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“第三方支付”,是另一个“外商可以,台商不可以”的网络政策争议。詹宏志质疑,是否台湾网络业者“必须到大陆开公司,再来服务台湾的消费者。”“如果我是35岁,这公司早就开到境外去了”,准备再过3年到60岁就退休的他叹道。

这种管制,无视网络的无国界性,往往只能管到国内业者,却管不了国外,结果变成台湾业者在自家网络市场手脚受缚,与外商不公平竞争。

怕变动,凡事先管再放:确定不会出事才放手,产业跑输人

网络,总是不断地颠覆旧市场的秩序,政府如何在鼓励创新和维护秩序之间求取平衡?

1997年,电子商务刚在美国萌芽,当时的总统克林顿(Bill Clinton)宣布了“Hands Off(放手)”政策,要让网络成为“全球自由贸易区”,不加新税,并要政府尽一切努力“别挡路、别伤害”。

中国大陆最大的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“支付宝”,2004年开业,6年后中国央行(人民银行)才要求业者必须登记,隔年(2010年)再推出管理办法,要业者补提申请,取得执照才能继续营业。

肯尼亚对于移动支付这个新的云端金融产业,一开始也是在没有法规、没有经验之下“边做边看”,保持管理的弹性。

美、中、肯尼亚“先放再管”,台湾为何“先管再放”?金管会副主委王俪玲的回应是,“每个国家的(金融)监理想法不同。”经建会主委管中闵说得更明白,“你今天做好第三方支付(的政策),没有人会发感谢状给你,但只要出一点状况,所有人都来围攻你……,现在政府里最安全的做法,就是不要做任何事。”

政府想要先确定“不会出事”之后才放手,代价是,产业会跑得比别人慢。

眼看台湾的网络环境日渐凋敝,詹宏志、简立峰两位网络老将,带领着年轻网络创业家们成立台湾网络暨电子商务协会,想集体向政府发声。这是台湾网络产业萌芽近二十年以来,首度业界大集合,成立宗旨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提升网络产业“合理、友善的经营环境”,翻成白话,就是网络业者受不了政府了!

他们想要一个李国鼎(1960年代的经济部长)。

詹宏志举例,当年台积电创立时,张忠谋提出的专业晶圆代工模式也是前所未闻,没有人能保证成功的新产业,但李国鼎带着张忠谋“闯关”,促成银行贷款、外资入股。对照如今的官员,他感叹“没有一个不好的(指学历等素质),但每个人都先跟你说不行、没办法。”

无主管机关,瞎子摸象:开展新业务,却找无专责单位办理

他们想要一个专责的主管机关。

简立峰是Google在台湾的第一个员工,他的经历就是需要不断与许多不同的机关认识、沟通,“Google的主管机关是谁?有一次我问过各部会,答案是没有”,他说,Google的服务在政府的概念中似乎跟每个部会都有关系,到最后就没有主管机关,当要开展新业务时(例如街景服务或建立资料中心),常会因为找不到主管机关而难以办理。

“我觉得政府对网络的看法很破碎化,每个部会就像瞎子摸象,摸到这里以为网络就是这样,缺乏完整的政策思考”,游士逸说。

反观韩国,1990年代成立法制研究院以来,法律反而成为政府推动产业的工具,而非障碍。例如1999年韩国推出《电子交易基本法》、2002年推出《线上恃袒内容产业发展法》,用一个新法来排除各种旧法的箝制,资策会科技法律所主任邱映曦指出,“立法速度非常快,通过法律来宣示产业推动的方向,订明主管机关后,其他机关就必须扮演配合的角色。”

但在台湾,只要谈到立法、修法,人人“闻立法院色变”,然而,即便仅涉及修改部会行政命令的事,行政部门却也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。攸关网络创业的股票10元面额制度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
它是金管会发布的股务处理准则规定,由于国外很少对股票面额订出限制,造成外国公司来台上市的不便,也会在创业募资时,对想用低于面额来认股的创业者不利。多年来证券界希望政府打破这个规定,直到如今,因政府极力推动台商回台上市,2013年4月金管会才修改准则,却只对外国公司放宽。

之初创投创办人暨合伙人林之晨指出,在每股面额10元的铁律下,创业者若想增资,“被迫要跟资本家用相同的成本认股,不少网络创业者因为自己拿不出钱来增资,最后就被创投洗掉了(股权被稀释,最后失去公司主导权)。”因此,他所投资的20家创业者,几乎全被迫以境外公司的形式在台湾运作。

如果说,台湾这个经济体小,网络,则是其跟全世界打交道的最好用武器之一。在网络之境,国家大小从来不是问题,重点是,你有多灵活。

不改思维,停在制造脑:网络业需要的,是鼓励创新的氛围
 而台湾的网络产业原本是有成功机会的。“台湾第一个优势,是扎实的工程师文化”,詹宏志说,台湾工程师写出来的程序架构非常完整,不像大陆写的程序常常无法应付未来的业务成长。第二是台湾有硬件装置的优势,虽然电子代工的微利化已形成台湾经济瓶颈,但全世界的网络服务都在强调与装置的结合,台湾的强大制造力,正好可与网络服务业相辅相成,让台湾经济突围。

再说,网络产业,较之电子代工制造业,可谓本小利大,其所需资金不大,却可创造较多雇用人数、相对高的投资报酬率。譬如,以PChome集团来说,两家上市公司资本额不到10亿元,雇用1500多人,开店平台上有1.4万多商家、拍卖平台上有70万个卖家,这还不包括网络购物带动的宅急便等周边服务人口;而爱情公寓的淨利率高达3成,相形之下,资本额近1200亿元的鸿海,在台雇用约12000人,去年淨利率也仅1.4%。

但政府对网络产业的概念仍停留在制造业思维。制造业需要的是硬件,比如土地、水、电源、园区,但服务业需要的却只是一种氛围,一种鼓励创新的氛围,就像詹宏志以下这段话一样:

台湾如果要往前进,需要一个有创造力的社会。

创造力是跟原有结构有冲撞的,所以这个社会至少要做到两件事,一个是国际上能通的,台湾要立刻通;国际上不能通的,台湾还要率先通。所以态度就必须是,任何事都要“可讨论、可行、有可能”。

如果我们觉得台湾很小,小,就必须要灵活。如果没有办法靠内需完成整个社会的成长,那我们必须要服务全世界。要有能力服务全世界,就必须做人家做不到的事情,所以必须比本来的经济体更灵活!

如果这篇文章引起改变,政府收回那只无所不管的手,那么未来5至10年,台湾产生10家、甚至20家百亿以上营业额的网络公司,总体电子商务产值破数兆元,将不再是天方夜谭,届时,我们将让年轻人们斗志高昂,因为他们的创意,终于可以在台湾发光!(撰文:田习如,商業周刊)

【小资料】
台湾从最有潜力新星,到输给陆、韩!——陆、韩、台网络零售实力比较

台湾
2011年网络零售额/总零售额:1.3%
2011年网络零售额:61亿美元
1998年上网人口占比:13.7%*
2012年上网人口占比:77%
最大网络股财务成绩单:
——公司名/市值(新台币):网络家庭/125.8亿元
——2012年营收(新台币):134.2亿元
韩国
2011年网络零售额/总零售额:12.8%
2011年网络零售额:220亿美元
1998年上网人口占比:6.8%
2012年上网人口占比:84%
最大网络股财务成绩单:
——公司名/市值(新台币):NHN/3566亿元
——2012年营收(新台币):631亿元
中国大陆
2011年网络零售额/总零售额:4.3%
2011年网络零售额:1,200亿美元
1998年上网人口占比:0.2%
2012年上网人口占比:38%
最大网络股财务成绩单:
——公司名/市值(新台币):腾讯/2.1393万亿元
——2012年营收(新台币):2.1236万亿元

注:1998年台湾上网人口占比是以NII统计人口数换算;2011年台湾网络零售额是依经济部资料换算;网络公司市值以2013/6/14计算

资料来源:世界银行、EIU、麦肯锡顾问、Euromonitor、经济部统计处《批发、零售及餐饮业经营实况调查报告》、上述股市或公司网站

政府干预网络发展6大事件簿

年/月:2011/6
事件:Google拒绝7天退货期事件
说明:台北市政府要求,网络App软件销售须依法提供7天无条件退货期
产生效应:Android Market付费软件下载在台暂停1年半,影响开展App经济
年/月:2010~2012
事件:网络贩售家庭医疗用品遭罚
说明:卫生署禁止网络贩卖耳温枪、OK绷等家庭常用医疗器材
产生效应:低风险医疗器材也设限,不便民,限缩制造商及业者的销售管道
年/月:2012/3
事件:Now.in关站事件
说明:素人广播平台网站Now.in被控侵犯著作权,调查局搜索创办人住家
产生效应:著作权法的刑事手段国际少见,不利网络创意发展
年/月:2013/4
事件:网络不能招揽保险
说明:保险局要寿险公会改规范,业务员不得用网络招揽广告
产生效应:限缩业务员活动管道,不利资讯透明化
年/月:2013/5
事件:易订网不得发行电子餐券
说明:易订网与餐厅合作发行优惠电子餐券,遭观光局函令禁止
产生效应:限制产业经营多元性,不利创新
年/月:2013/5
事件:封锁侵权网站事件
说明:智财局原拟封锁侵犯著作权网站,遭民间抗议而喊停
产生效应:限制网络自由、不利网络发展



人人都能管!警察局、卫生署都是“婆婆”—台湾网络业政府主要管辖单位

单位名称:经济部商业司 管辖业务:电子商务
单位名称:经济部工业局 管辖业务:数字内容、申请投资抵减及新兴产业优惠等
单位名称:经济部中小企业处 管辖业务:青年网络创业辅导
单位名称: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管辖业务:网络智慧财产权管理及法令解释
单位名称: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辖业务:网络金流管理及法令解释
单位名称:中央银行 管辖业务:网络金流管理及法令解释
单位名称: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管辖业务:数字汇流、通讯传播(含网络媒体)
单位名称:文化部 管辖业务:数字内容
单位名称:内政部 管辖业务:网络内容涉及儿童青少年保护法等管理及法令解释
单位名称:交通部观光局 管辖业务:网络订餐、旅游等相关业务
单位名称:交通部公路局 管辖业务:网络订车等交通营业事务
单位名称: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管辖业务:网络消费管理及法令解释
单位名称:卫生署 管辖业务:网络销售医药卫生用品等管理及法令解释
单位名称:地方政府 管辖业务:卫生局、消保会稽查处理网络交易违规问题
单位名称:警察局 管辖业务:网络诈骗等任何通过网络的犯罪嫌疑侦查

 

[返回]   
东莞市德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@ Copyright 2013 【百度统计】 【网站管理
服务热线:0769-87507060 地址:东莞市塘厦镇环市西路258号信达商务大厦B502 访问量: [网站地图] [sitemap]
*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互联网,如有侵权请速告知,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技术支持:东莞网站建设粤ICP备2022123063号
关键词:蓝牙耳机防水电视 、教学会议一体机、氮化镓电源、PD快充电源